大明第一恶王朱桂,究竟“恶”到什么程度?
农 民出生的朱元璋在推翻元朝,建立大明王朝不久后,便开始分封自己的儿子们为各地藩王。其中有几个儿子非常厉害,可谓文武双全,带兵打仗样样精通。
譬如,燕王朱棣,宁王朱权,都是领兵作战的好手。但是,英明神武的朱元璋也有一个不争气,天天惹事,恶事做尽的儿子,他就是皇十三子朱桂。
说起朱桂,他是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三子,洪武十一年,被封为豫王,不久后改封代王,同年就藩于大同府。
就藩到封地后,朱桂作恶的本性开始显露出来了。他整天呆在王府无所事事,又闷又无聊。于是,他经常带着手下出门找乐子。
在街上闲逛时,只要看到不顺眼的人,不管是谁,朱桂都会用他手里的铜锤敲击对方的脑袋,将其击毙。如果有谁敢去阻拦,下场和击毙之人一样。百姓们背地里都称他为“大魔王”。
可恶的朱桂不但喜欢用锤击打人脑袋,而且还喜欢强抢民女。如果在大街上遇到漂亮的女孩,直接命人抢回到王府做内人。这些恶劣行径不但激起了民愤,而且朱桂整日的胡作非为也被建文帝朱允炆知晓,气的建文帝大怒,老朱家怎么会有这么个不争气的主呢?丢尽了皇家的脸面。
建文帝一气之下废掉了朱桂“代王”爵位,贬为了庶人。
朱棣登上皇位后,又将朱桂恢复了王爵。于是,朱桂又开始嘚瑟起来,恢复了作恶本性。
朱桂想要修建自己的王府,由于人手不足,朱桂便利用特权调来一些士兵,还私自从地方金库中拿取银两,来修建自己的私人住宅。
朱棣得知后龙颜大怒,立即发出一道圣旨,不论哪个王府,未得到朝廷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国家军队和地方金库为自己办私事,如有违反,严惩不贷。
即使下了圣旨,朱桂还是不当回事。继续仗势欺人,为非作歹。
朝廷不让他用地方金库的钱,他就自己去征税。于是,朱桂命令当地的官府给百姓赋税加多一成,如有不从,便带人强取豪夺。
“上梁不正下梁歪”,朱桂的几个儿子也得到了他们老子的真传,整天吃喝玩乐,到处惹事。而朱桂却视而不见,不加管教。朱桂死后,留下几个儿子继续作恶多端,危害社会。真的是丢尽了他老朱家的脸。
据史料记载,朱棣曾列出朱桂32条罪状,条条令人愤怒。大明第一“恶王”真的是非他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