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奥运会我们的金牌选手都得到了来自国家,地方,企业等各个方面的奖金,每枚金牌的得主合计能得到大概500-700万的奖励。
这些钱虽然不少但是运动员也是吃的青春饭,因此这些奖金也并不是很高,很多运动员就靠这些冠军奖金作为退役后的经济来源。
记得男子十米跳台比赛中,已经完成全部动作的杨健一直在场边看队友曹缘的最后一跳。
但他看到曹缘的最后一跳结果出来仅以不到2分的优势拿到冠军后,杨健有很多的愤恨和不甘,他也没有在赛后第一时间向曹缘表示祝贺。
站在观众的角度,杨健的难度大动作完成度高裁判确实有些压分,无论曹缘还是杨健谁拿冠军都是中国运动员是没有区别的。
但对于杨健来说就不是这样了,奥运亚军拿到的奖金可能要比拿到冠军的运动员少几百万人民币,换谁都会不甘心。
跳水队队员也没有别的比赛收入的门路,所以只能靠奥运会这样的重大比赛挣些奖金增加收入,杨健不甘心也是理解的,其实杨健更应该拿十米跳台的冠军。
如杨健这样的运动员,他们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地方补贴、国家队训练、比赛补贴、赞助商奖金、比赛奖金组成。这六项工资就是国家队运动员的全部收入。
其中如杨健这样级别的国家队运动员月工资一般7000元左右,加上各种训练补贴,杨健一月的收入不会超过1.5万元。
跳水队的比赛少,所以运动员想获得比赛奖金的机会比较少,而且跳水队受关注度相对乒乓球队要少很多,杨健等人收到的赞助商奖金也比较少。
相比清贫的跳水运动员,职业化开展的比较好的乒乓球运动员收入就比较高,陈梦,马龙等球员代表各自的俱乐部参加乒超就能获得不菲的收入,18-19赛季马龙转会到山东鲁能的转会费就高达925万。
乒超规定运动员顶薪是120万,出场费1万/场,胜场奖3.5万/场,但俱乐部可以根据运动员的表现给他一定幅度的奖励,所以马龙这样的顶级球员每年打乒超收入400万左右问题不大。
乒超一年就打三个月,刘国梁也愿意让马龙等人打乒超增加收入,而国乒商业经营也做得不错,经常拉赞助商搞内部对抗赛增加收入。
譬如奥运会前就搞了新乡站和南阳站的比赛,这些比赛也让运动员获得了很高的收入。
我国的运动员如摔跤,拳击,柔道,举重,跳水这些比较冷门的项目没有联赛,如全红婵,杨健,赵帅,谷红等运动员每年只能拿基本工资和训练补贴等固定收入,如此每月的收入不会超过1.5万。
她们只能通过世界大赛拿到冠军获得奖金收入,所以有关部门要想提高这些运动队的水平就要进行商业化运作。让全红婵等运动员也参加跳水联赛增加自己的收入,如此才能获得更多的关注创造更大的价值。
其实全国人民也很爱看跳水比赛,但是我们跳水运动员的比赛实在是太少了。
在东京奥运会之前没有人知道全红婵,要是周继红向刘国梁学习,将队内奥运会前的两次选拔赛也进行商业化运作也能获得上千万的收入,如此杨健,全红婵等运动员也可以分到些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