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东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申报范围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内注册一年以上,2007年以前(含)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目前仍处于原认定有效期内的企业。
2、二、申报条件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中第十条有关规定。
3、三、申报材料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4、四、申报程序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申报;申报企业按照上述申报材料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册内提供材料目录。
5、2、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统一负责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审查意见表(见附件),并正式行文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同时抄送所在省辖市科技、财政、国税、地税部门。
6、3、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电子文档以国家级高新区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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