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东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怎么做账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开红字发票后账务处理:(1)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票时,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
2、(2)销售方开具蓝字专票时,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
3、(3)购买方根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冲减前期已确认的采购成本,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取得红字专票后,将其作为冲减分录的附件。
4、(4)购买方取得蓝字专票后,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采购成本和「待认证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件相关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先开红票,再开蓝票.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扩展资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6、根据此条,就填写地税红字发票的处理意见如下:情况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处理1:若发票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发票。
7、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发票。
8、处理2: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
9、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
10、根据收回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11、情况2、如接受劳务方已作帐务处理,发票无法退回的已认证通过的情况:写一份申请报告,加盖公章2、防伪税控内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并将数据导出到U盘内。
12、3、带着申请单、U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到纳税评估科或税管员处,出具调查稿。
13、4、将开具好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拿回来,寄给开票方,并做进项税转出。
14、应凭对方复印的发票和有关证明(要有单位公章或消费者个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开具红字发票。
15、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提供的资料证明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
16、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开具红字发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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