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双方的呼应。是顺其自然的,水到渠成的,是过程导致结果。
他对你很好,他足够闪耀,相处足够舒服,他让你开心,有美好的回忆……你离开他就错过了全世界,所以你喜欢他。
执念,是单方面的固执。是背道而驰的,是扭曲无理的,过程不该导致这个结果。
他让你受伤,把你当垃圾,他人品很差,跟他在一起你浑身上下难受……你不该喜欢他,你也知道自己离开他是对的,可你就是忘不了他。
说到底,喜欢是喜欢面前这个人,执念是跟自己过不去。
好端端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跟自己过不去?
通常而言,在一段感情中产生强烈执念感的人,有以下特征:
1、期待过高
执念的另一面,是未被满足的期待,或者说欲望。
你比谁都了解对方是怎样的人,却又比谁都期待他成为那个你理想中的另一半。
你总是将“现实”和“幻想”混淆,带着自己对对方的过高期待,屡次撞南墙。
说白了,对方让你很不满意,但你又不想承认自己爱错了人。于是不死心,你不服,你总觉得在自己的提醒和引导下,对方能改邪归正,成为你理想中的样子。
背负着失望和伤害,仍然有一种无法磨灭的希望——这份希望就是执念,归根结底,面对无法调和的矛盾,你还没有彻底心灰意冷,还继续爱着,不想真的离开。
2、投入过多,“凭什么心理”。
种瓜得瓜,人在面对自己真心努力过的感情,却得到了不该得到的结果,这中间的落差,就只能由“执念”填补。
你不懂为什么,不断跟旁人抱怨“凭什么”。
“凭什么义无反顾的是我,受伤的也是我?”
“凭什么付出真心的是我,被渣被绿的也是我?”
于情于理,你不应得到这种结果,你满心疑惑,无从排解,又不甘离去,形成执念。
3、不甘心和占有欲
王尔德说:很多东西若不是怕别人捡走,我们一定会扔掉。
这倒不如说就是一种执念,而执念不等于喜欢。
相反,你可能早就不喜欢对方了,但占有欲一时还收不回,潜意识仍把他当做你的所有物,平时没感觉,一旦旁人伸手触碰,你的占有欲就被激发,不惜一切代价留住对方。
然而在这过程中,你的潜意识都是抵抗的:你很清楚这段感情不值得你再留恋,但你控制不住自己对失去的恐惧。
4、完美主义者
容易在感情中产生执念的人,通常有个共同点:完美主义。
他们不允许自己做得不好,不允许事情没有按照自己的理想发展,不能接受对方没有改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或者说,他们执念的不是感情本身,而是对自我意识的固执。
以上所有原因,统统指向一个事实:
执念的产生,大多是自己的原因。
你不肯放过自己,总是要强求一个明知不可能的结果。
换言之,你无法接受现实,如此一来,就会向幻想发力。
而你发的力毫无作用,直到力量消耗殆尽,而这漫长的过程中,你会承受无比难熬的痛苦和悲愤。
身体跑八百米都会累得喘不上气,更何况是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