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东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表述不正确,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表述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交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2、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3、上交所接受交易参与人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4、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
5、撤销指令经上交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6、 投资者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
7、收盘定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限价、委托数量等内容。
8、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上交所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9、根据《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收费事宜的通知》,上交所结合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的性质及相关制度创新安排,就科创板股票和存托凭证发行、上市、交易相关收费事宜做出如下规定:一是上交所主板股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减免政策适用于科创板股票。
10、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经手费按照上交所主板股票竞价交易经手费标准收取;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的经手费按照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经手费标准收取。
11、二是科创板股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减免政策适用于科创板存托凭证。
12、科创板存托凭证上市初费、上市年费中的“总股本”按照科创板企业在上交所上市的存托凭证总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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