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死的时候,霍光还活得好好的,《史记》中怎么可能写霍光的死?估计提问者可能问的是:为啥司马迁的《史记》用“卒”,而东汉班固的《汉书》用“薨”。
但在我们的印象里,可以用“薨”的人级别更高,而用“卒”的人级别就要低一点,是霍去病不如霍光地位高吗?还是司马迁对霍去病有意见?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要从更早的西周分封制说起。
分封制源自于周朝,周王室自称天子,占据了最肥沃的土地,然后将天下的土地分封给王室成员和功臣们,这就成了众多的小国,小国的国君统称为诸侯。
诸侯效仿周天子,在自己的国家内部也进行分封,将部分土地分封给自己的叔伯兄弟和功臣,这就形成了卿大夫一级贵族。
大夫继续分封,每一个大夫的手下都有一批忠于自己的人,这部分人称为士,也有自己的封地,但面积往往非常小,只能够养活自己一家人而已。
天子——诸侯——卿大夫——士,都是属于贵族。
贵族往下,便是“民”,居住在城市和四郊之地的是“平民”,居住在其他地方的称为“野人”。
比民地位更低的,就是“奴隶”了,大部分成员是犯了罪的平民,或者被抓回来的野人。
西周的等级划分十分明确,对各个阶层的权利和义务也都进行了规定,各个阶层的成员都要严格遵守,慢慢地就发展成为一种礼仪,也就是孔子经常提到的周礼。
周礼中规定,不同阶层的人的死,叫法不一样,“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这本是一件很明确的事,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慢慢地就变得模糊起来。
进入春秋时期后,诸侯势大,往往超过周天子,所以诸侯之死有时也会称“崩”。
战国时期,周天子都没有了,卿大夫、士两级的界限也模糊起来,很多拥有杰出才能的士成了高官,称为士大夫,地位甚至还在卿大夫之上,他们的死也都叫做“卒”了。
到秦始皇扫灭六合之后,直接废除了分封制,除秦始皇这个天子之外,诸侯、卿大夫、士这些级别之分都没有了,按照秦朝的规定,想当贵族也很简单,那就是为秦国征战,立下军功,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再到汉朝建立后,刘邦又恢复了分封制,刚开始还有异姓王,但很快异姓王就都被杀了,刘邦杀白马与群臣盟誓,非刘姓不得封王,于是从此汉朝就只有同姓王了。
汉朝初期的王,与西周时期的诸侯,表面看起来差不多,都有自己的封国,有自己的一套官员班子,但实际上地位不可同日而语。
西周的诸侯国不听话,周天子还得出兵讨伐,汉朝的诸侯王不听话,一道圣旨过去就能召进京师杀掉。
至于卿大夫、士这两个等级,已经完全消失了。
到了汉武帝时期,经过文帝、景帝的连续削藩,连诸侯也消失了,只存在名义上的“王”,但那只是一种爵位,和公侯伯子男一样,只是地位更高一点罢了。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阶层人士之间的界限就模糊起来,他们的死的叫法自然就混乱了起来。天子之死还是叫“崩”,庶人之死还是叫“死”,“薨”和“卒”的叫法,基本就看当时的环境和作者的心情了。
因为,严格意义上的诸侯没有了,卿大夫也没有了,“薨”也罢,“卒”也罢,都只表示对死者的一种尊敬。
现在回头来看霍去病和霍光,如果称他们的死为“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毕竟霍去病是汉武帝最信任的人,地位之高也仅在卫青一人之下而已,霍光就更厉害了,先后辅佐昭宣二帝,一句话就废掉了昌邑王刘贺,权势之大甚至在皇权之上。这样两个人,地位远超普通人,当然不能用“死”。
但是,霍去病的官职是大司马骠骑将军,爵位是冠军侯;霍光的官职是大司马大将军,爵位是博陆侯。这两个人都是侯爵,距离王爵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他们的死也不能称为“薨”。
最后,司马迁在《史记》中只能对他们的死用“卒”。
司马迁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写霍去病死用“卒”,“骠骑将军(霍去病)自四年军后三年,元狩六年而卒。”
写卫青的死也是用“卒”。“其後四年,大将军青(卫青)卒,谥为烈侯。”
至于霍光,此时还活得好好的,司马迁没法写霍光的死。
西汉时受周礼影响较重,还不太敢用“薨”这个字,所以司马迁用了“卒”字。而到了东汉,周礼的影响减弱,为了表示对古人的尊敬,将“卒”提高为了“薨”。
班固在《汉书·卫青霍去病传》中,写霍去病、卫青、霍光的死,都是用“薨”。
“去病自四年年后三岁,元狩六年薨。”
“后四年,元封五年,青(卫青)薨,谥曰烈侯。”
“光(霍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
所以,根本不存在司马迁对霍去病有意见,故意用较低的“卒”这种可能。司马迁用“卒”,班固用“薨”,只能说两个人所处的时代不同,导致用法不同。
事实上,关于“薨”还是“卒”,一直到清朝之前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薨”的等级要高于“卒”,这也给现代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在西汉、东汉这段时期,“薨”和“卒”的用法,实际上还是比较混乱的,司马迁用的是“卒”,没毛病;班固用的是“薨”,略微拔高,也能说得过去.
再去翻唐宋元明清的史书,“薨”、“卒”混用的例子比比皆是,甚至包括清人笔记中也是如此。因此,大家大可不必对霍光之死称为“薨”感到诧异,更不必过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