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最新政策(乡村医生最新政策补贴)

2023-05-07 11:50:15 生活饮食 0阅读 回答者:admin

大家好,小东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乡村医生最新政策,乡村医生最新政策补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看你们当地有没有相关政策。

2、以下为湖南的补助政策。

3、《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O14〕102号) 规定:一、补助对象(一)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曾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含 5年)以上;2. 2014年9月30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3、截至2014年9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4、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或持有其他能证明其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证明材料。

4、(二)下列老年乡村医生不列入补助对象范围:本《通知》执行前已经去世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3、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注销乡村医生资格的;4、执业过程中造成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的;5、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5、二、补助标准(一)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 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6、(二)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

7、(三)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8、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执行标准。

9、三、计发时间与发放办法(一)计发时间。

10、老年乡村医生在2014年9月30日前年满 60周岁,且已经离开乡村医生岗位(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且年满60周岁),其生活困难补助从2014年10月1日起计发。

11、2014年10月1日前已超过60 周岁的,其以前超过的年限不予补发;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且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次月起发放。

12、(二)发放办法。

13、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网友投稿及网络整合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1765130767@qq.com。

本文地址:https://www.lnsss.com/shenghuo/yinshi/480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