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东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孟子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原文,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原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这句话出自孟子的《鱼我所欲也》。
2、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3、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4、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5、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6、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7、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8、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9、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10、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11、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12、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3、赏析:本文提出“舍生取义”的道德主张。
14、文章先用鱼与熊掌的取舍作比喻,阐明了“义重于生”的观点;接着又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阐明乞人宁死不食不义之食,最后又以“受万钟”与“宁死不食”作比较,批判了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
15、文章行文流畅,论证严密,阐述的道理也十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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