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东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行纪人介入权的法律概念,行纪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行纪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称为“行纪人、委托人”。
2、行纪人是指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一定行为的人;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利益进行行纪行为的人。
3、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4、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合同,但两者除有共同特征外,还具有明显的区别。
5、主要区别适用范围不同。
6、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7、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8、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9、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
10、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11、4、有偿性不同。
12、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