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药品标签)

2023-10-11 14:10:05 社会百科 0阅读 回答者:admin

大家好,我是小百,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药品标签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1.药品的标签是指---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分为内标签和外标签。

2、药品内标签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外标签指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

3、2.药品的内标签应当包含药品通用名称、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内容。

4、包装尺寸过小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当标注药品通用名称、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5、3.药品外标签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成份、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

6、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不能全部注明的,应当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7、对贮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注明。

8、4.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9、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 年XX 月”或者“有效期至XXXX 年XX 月XX 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XXXX/XX/XX”等。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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